合同談判基礎概念
合同談判是準備訂立合同的雙方或多方當事人為相互了解、確定合同權利與義務而進行的商議活動。構成談判的幾個要素:談判有人、事、時、地四大要素。
一、人的因素,這也是最重要的因素。
通常,一方的談判代表要與對方對稱,要有相對應的決定權。談判時,內部要有分工,如以誰為中心、誰為主攻、誰為調和者、誰記錄、誰當配角等,要讓每個角色各有任務。這樣才能有主有從,可進可退,攻守自如,臨陣不亂。
二、談判的第二個要素是事
事就是根據談判的主題與目標,做好充分的準備。這包括當事雙方的有關資料準備、市場行情摸底、確定談判程序等。
三、談判的第三個要素是時間
一般應選擇于我方有利的時間進行談判。選準了時機,談判就更容易成功。如果是東道主,要給予對方以熱情的接待,以便增進友誼,為談判打下良好的感情基礎。總之,要使自己在時間要素的運用方面有條不紊。
四、談判的第四個要素是地點
可由雙方事前分別權衡后協商確定。
怎樣為合同談判前做準備
1、分析論證,確定談判的目標、任務和要求。
2、了解對方的談判人員,以及他們的身份、地位、性格、愛好、辦事作風、分析各自的優勢和劣勢。
3、了解對方,審查對方的法人資格和資信情況以及對方的履約能力。
4、設計和確定最優方案、次優方案和備選方案。要準備好上中下三策,做到臨場不亂。
5、收集、整理和熟悉與談判有關的資料,要努力做到能運用自如。
6、進行內部分工,派定談判角色,以便在談判桌上角色分明,相互配合,各有重點,進退自如。
7、設計出談判的程序。
預開始談什么,接著談什么,最后談什么,事先都要有一個大致的安排。同時,要預計哪些環節可能出現分歧,出現了這些分歧應采取什么對策。
8、在國際貿易里還要了解對方國家的法律制度、風俗習慣、經濟、技術和質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