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審核需要從業務、法務、財務等幾個方面來進行
合同是企業進行各類活動的法律保障,企業的大部分行為都是在簽訂合同的基礎上進行的。主要關注合同結算條款是否符合企業信用管理規定,特別是對于預付款項、付款進度、驗收款的管理要求,比如有企業規定對于設備類、物資類采購原則上不進行預付款,并按執行進度分批次支付貨款,具體支付比例依據合作商信用等級確定。確有特殊情況需要支付預付款項的,應經過管理層特殊審批后方可進行
合同審核-合同基本面全面審核
1. 合規性要求,也是公司管理要求
合同的簽訂既要滿足國家法律,也要服從公司內部制度。
2. 內控的要求,有很多潛在風險
合同涉及很多,公司與公司的業務往來、融資投資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都有很多爭議點,所謂爭議就是風險點。
4. 審核合同流程的要求,也是財務核算的要求
每個合同的簽訂,各個部門要有流程,按順序簽字。
4. 預算的要求
在冊的合同比較好預測,但尚未發生的合同也是我們預算的組成部分。如果一個合同,我們的收入永遠大于支出,那么可以,如果收入小于支出,流入太慢,我們需要墊資大于利潤的情況,合同的表象是盈利的,實際卻是虧損的。
5. 資金風險管控的要求,也是稅務風險管控的要求
若是發票開早了,貨物僅僅交付一半或是還未進行交付,然后100%的發票已經開出去了,銷項稅提前一個月、半年都不止,加速了資金的流出,都是沒有必要的,占用資金流屬于內部失控的現象。
6. 供應商管理的要求
無論作為客戶還是供應商,都應該對合作商進行評級、歸納整理,履約較好的繼續合作.履約歷史不好的,之前沒有按時履約的,及時上報管理層,進行處理。
合同審核-稅務相關審核
財務通常被要求參與合同簽署的審核,即在合同審批流程中加入財務會簽環節。但與企業法務部門的全面性審核不同,財務審核側重于對合同中涉財條款的審查與核對
1. 簽訂合同時要考慮服務提供方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
2. 合同應約定應派專人或使用掛號信件及特快專遞等方式,開具后及時送達對方
3. 營改增以后,需要在合同價款中注明是否包含增值稅;
4. 明確提供發票類型、稅率的要求;
5. 在合同條款中加入虛開條款,“三流一致”,三流指物流、資金流、票流;
6. 明確提供發票的時間要求;
7. 應當考慮將取得增值稅發票作為一項合同義務列入合同的相關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