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企業經常遇到的合同訂立的方法
1、合同訂立應有計劃列項和洽談的充分準備,必須履行必要的審查審批程序。具備招標條件的合同項目,應當按照公司及本單位招標管理制度進行招標。
2、以談判方式訂立合同一般程序為:立項、資信調查、組織談判、起草文本、審查審批、簽字、蓋章及備案。
通過招標投標方式訂立合同一般程序為:通過招標投標確定中標單位、起草文本、審查審批、簽字、蓋章及備案。
框架協議、備忘錄等合作文件,若涉及民事權利、義務和責任,具有實際履行內容的,視為合同,按照上述程序和本辦法相關規定執行;若不涉及民事權利、義務和責任,不具有實際履行內容的,可參照公文處理流程,經相關業務及法務部門會簽后,送有關領導簽署。
3、公司及所屬各單位對外發生經濟、技術往來,除即時清結者外,必須事先訂立書面合同。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而沒有訂立的,財務部門不予結算。依法需要辦理登記、公證、審批等手續的,按法律規定執行。合同主管部門認為需要辦理公證的合同,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4、合同訂立前,合同承辦單位(部門)應對合同相對方的主體資格、資質、資信情況和履約能力等進行了解和調查,相關專業部門給予相應的配合。主要包括:
1)具有營業執照、經過企業登記機關公示的年度報告及其它權利能力證明文件,且真實有效。涉及專營許可或安全生產許可等要求的,具備相應的許可證明文件;涉及資質要求的,具備相應的資質(等級)證書;
2)經營范圍、注冊資本等能夠充分滿足合同項目的需要;
3)具有履約能力,必要時應索取其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注冊會計師簽署的驗資報告和審計報告等相關文件;
4)具有履約信用,過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無嚴重違約事實,在簽署本合同時,未涉及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重大經濟糾紛或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5)對合同相對方合同承辦人員、簽約人資格進行審查,對于需提供擔保的合同還應對擔保人擔保資格及擔保能力進行審查;
6)在簽署本合同時,不存在任何司法機關、仲裁機構或行政機關做出的任何對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或其它法律程序;
7)其它與合同簽訂、履行相關的事項。
對于重大合同,承辦單位(部門)可以委托中介機構進行盡職調查;必要時,可要求合同相對方出具銀行保函。
對不符合前款規定的當事人,如果必須與其簽訂合同時,應由其提供合法、真實、有效的擔保。
合同承辦單位(部門)應按《合同相對方資信情況調查表》要求逐項據實填寫相關情況,由承辦人、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并加蓋本單位(部門)公章。
5、合同承辦單位(部門)在授權范圍內與合同相對方進行談判;重大合同項目談判,應當由承辦單位(部門)牽頭,組成由商務、財務、技術、法律人員參加的談判小組,按專業和職責分工歸口把關,提出并優化談判方案。需要招標的,按招標程序進行。
對專業性強、技術內容復雜的合同,應有相關技術專家參與談判,專家意見納入合同歸檔資料。
6、合同訂立,一般應由我方起草合同文本。
合同文本應當用中文書寫,涉及境外業務合同的外方要求使用包括中文在內的兩種以上語言書寫時,一般應在合同中約定“不同語言文本不一致時,以中文文本為準”。
合同承辦單位(部門)與合同相對方洽談,并就合同主要條款達成共識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合同文本起草工作并啟動合同審查審批程序。
合同訂立應使用集團公司及公司制定的標準合同文本,尚未制定標準合同文本的,可使用國家或地方標準合同文本,若標準合同文本尚未制定時,所使用的合同文本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7、合同項目若需要招投標的,承辦部門將招投標文件中的合同條款提交合同主管部門法律審查后,方可發出招投標文件。合同主管部門應在接到招投標文件后5個工作日內,提出法律審查意見。進行招標的項目,在中標通知書送達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承辦部門應啟動合同審批程序